今天是:2024年9月16日 星期一 农历:甲辰年八月十四 常熟新市民事务中心欢迎您! 单位地址:常熟市青墩塘路100号
尊敬的常熟市新市民:您好!
感谢您为常熟市的经济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为让您共享城市现代化的丰硕成果,在我们这座城市更安心的工作和生活,常熟市政府特别为在我市工作且办理居住证并连续居住满3个月的年满18-60周岁的新市民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一份常熟新市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让您更好的享受到这一保障,特将本保险内容告知如下:
一、 保障内容: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 |
约定事项 |
意外伤害身故 |
意外凶杀、火灾、爆炸10万元/人 |
意外凶杀、火灾、爆炸身故一次性赔付10万元;其它意外事故身故一次性赔付3.5万;意外残疾(含意外烧伤)按残疾比例给付,年度累计以3.5万/人为限 |
其它意外事故3.5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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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按比例赔付(含意外烧伤) |
3.5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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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帖 |
100元/天 |
意外伤害住院3天后开始计算,每年以给付10天为限。 |
意外丧葬补贴 |
意外身故1000元/人 |
一次性赔付1000元/人 |
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区域范围为发生在常熟市辖区内、且年龄在18-60周岁(含60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意外伤害事故,不包括交通事故、工伤、疾病、被保险人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意外伤残、意外烧伤保障依据附加法定伤残鉴定标准保险2013版确定伤残给付比例。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附加法定伤残鉴定标准保险2013版》为准。解释权归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
二、保障期限:一年,自2014年4月1日零时起生效,至2015 年3月31日24时止。
三、保障受益人:法定
四、理赔部分:
(1)报案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及时向110和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95500报案。报案时间以保险公司受理报案记录为准。因未及时报案或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保险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不予赔付;对确认为保险责任范围的事故,但未及时报案的,则在核定赔款基础上加扣免赔率,事故发生后5-9个工作日报案的增加10%免赔率;超过10个工作日报案的增加20%免赔率。
(2)索赔资料的提供
1、意外身故理赔材料:①申请人(受益人)填写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申请书;②申请人(受益人)及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卡号、姓名、开户银行);③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④户口注销证明;⑤公安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⑥新市民事务中心(分中心)出具的居住证明。
2、意外残疾(含烧伤)理赔材料:①申请人(受益人)填写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申请书;②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卡号、姓名、开户银行);③救治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等资料;④公安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⑤新市民事务中心(分中心)出具的居住证明。
3、意外住院津贴理赔材料:①被保险人填写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申请书;②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卡号、姓名、开户银行);③医院的出院记录;④公安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⑤新市民事务中心(分中心)出具的居住证明。
4、意外丧葬补贴理赔材料:①申请人(受益人)填写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申请书;②申请人(受益人)及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卡号、姓名、开户银行);③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④户口注销证明;⑤公安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⑥新市民事务中心(分中心)出具的居住证明。
(3)理赔时效
理赔材料齐全并经太保公司确认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结案赔付
五、背附中国太平洋财产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法定伤残鉴定标准保险(2013)版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我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您服务,真情奉献社会。
公司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23-1号
咨询电话:0512-52890380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2014年04月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残疾程度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给付比例 |
100% |
75% |
50% |
30% |
20% |
15% |
10% |
7.5% |
5%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