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交流
积分咨询
主题: 投诉
姓名: 金焕
内容: 您好,我女儿在申请积分上学的时候这些条件及材料都具备怎么都没有加上分啊?? 1,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五个险种,每个险种每满1年,加1分,限50分 ,2,63平方米以下,积15分,3,符合居住条件的,累计办理居住证时间每满1年,加3分4,居住证网上主动申报,加3分,4,按规定接受居住地计生部门管理服务的(1年2次孕环情检查,2次间隔不超过半年),5,租住符合条件的出租户,主动提供租房发票的,每年加10分
回复内容:

您好,对于您提供的材料,我们都是提交给各专业部门评分的,且分数公布后有一段时间给有疑问的新市民提出复核的。还有,并不是提供了材料就能加分,如果材料不符合加分标准,那就不能得分。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拿着受理回执单到分中心窗口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8-25 00:00:00
关闭

版权所有:常熟市外来人员服务和管理办公室(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苏ICP备14010987号-1

建议使用IE6.0以上(不包括6.0)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 32058102001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