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交流
积分咨询
主题: 房屋租赁有什么要求
姓名: 刘庆
内容: 一家三口租的不到12平米的房子,能不能给备案呢,要是不能备案是不是就不能让孩子上学呢,谢谢回复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常熟市出租房屋租赁登记积分备案程序规定》第六条“人均承租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直系亲属同住除外)”不予核发备案证明,您需要重新租赁房屋。
回复时间: 2015-04-13 01:02:16
关闭

版权所有:常熟市外来人员服务和管理办公室(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苏ICP备14010987号-1

建议使用IE6.0以上(不包括6.0)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 32058102001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