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7月29日 星期二 农历:乙巳年闰六月初五 常熟新市民事务中心欢迎您! 单位地址:常熟市青墩塘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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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工作推來推去 |
姓名: | 李 |
内容: | 因爲居住證年限不夠問題,便民中心要求去派兵出所開立居住年限表,到派出所又說是請到便民中心辦理,常熟支塘的這兩個單位是不是覺得這樣推來推去很有意思?遇到問題沒人處理,難道沒人管. |
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条 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第十一条 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居住地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到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居住变更登记,无需重新申领居住证。你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现居住地派出所会出具居住年限证明的。 |
回复时间: | 2015-04-03 06:4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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