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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市民卡积分附加分了解情况
姓名: 陈传森
内容: 内容是这样(符合租房条件的申请人,主动提供租房发票的,每年加10分。限60分)。因小孩上学积分的问题,我在常熟已经租房住了10年了。我把这些发票都提供出来了可以一一算上去么。因为今天我在你们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跟我只能加今年的发票,以前补上不算。是这样的说法么。
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是以前逐年开的正规发票就可以,如果是现在补开的就不行。
回复时间: 2015-04-01 06: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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