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交流
积分咨询
主题: 居住年限与居住证矛盾,昨日办理出租备案方塔管理区人员态度不好
姓名: 李菁
内容: 我们在常熟上大学至现在都十几年了,而居住证在12年才实行,难道在这之前居住的都不算了吗?12年才实行那是本市发展安排的原因啊,为何不提前到很多年前呢?还有昨日办理出租备案,方塔管理区人员态度不好,好像是在求他办事一样,刚开始说让我拿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租房合同去复印,也没说几张,我自己拿出来身份证让我先放着并没说去复印,复印好后到租房备案人员办理说我就复印一张再去复印一份,结果我去了,后来说我身份证没复印又让我跑一次,人员安排疏忽盖我跑来跑去的,态度十分不好,把错误都推到我身上,管理区内也不设打印设备,还专程安排在门口旁边的饰品店里头暗地里收取费用,我在说你们政府是给提供了一个入学的机会,可是我们入学申请的居民又不是白让你们忙的,租房税收要交给你们的,你们什么态度啊,是一个政府人员该做的吗?就算习主席也不会对老百姓这样的口吻说话吧。更何况大家都是知识分子呢!基本的素质该有吧,而且对入学的了解还不如我们申请人熟悉,那么你们该如何工作啊!我们外来户口在常熟申请积分入学给常熟提供了那么多财政收入应该大家是相互收益的,竟然拿着国家的饭碗这么个态度太让大伙寒心了!
回复内容: 您好,按《积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常熟居住证累积登记满一年方可申请参加积分管理。方塔分中心窗口设立于方塔便民服务中心,并无资质提供复印业务。旁边商铺的收费复印行为是其独立的商业行为,与分中心并无关系。
回复时间: 2015-03-30 03:09:46
关闭

版权所有:常熟市外来人员服务和管理办公室(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苏ICP备14010987号-1

建议使用IE6.0以上(不包括6.0)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 32058102001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