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0年不按规定进行房屋复检人员名单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18    浏览次数:11813次

根据《常熟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新市民子女通过积分管理入读公办学校(幼儿园)的,申请人需继续参加积分管理,每年接受出租房屋复检并提供当年度房屋出租发票,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入学;不符合备案条件又拒不整改,或者符合备案条件但不提供房屋出租发票的,将申请人列入不按规定进行房屋复检人员名单。

2020年出租房屋复检结束,全市共有1人未完成复检,现将逾期不复检人员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

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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