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
9月22日《姑苏晚报》刊登《“老赖”没有新市民积分资格?》
发布日期:2015-09-22    浏览次数:4707次

“你是常熟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持有常熟本地房产证也不符合新市民积分申请资格。”近日,浙江籍徐某手持房产证到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申请办理积分时被当场拒绝。原来徐某及其配偶在常熟法院一起金融借款合同中,因为他人签字担保而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涉案金额90多万元,迄今未履行而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据悉,这是该中心拒绝的第三名外地籍“老赖”,对协同打击外地来常人员的失信行为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
  “随着法院制裁失信人员的力度逐渐加大,老赖的生存空间将会逐渐缩小,”常熟法院执行局张晓东局长表示:像这类外地来常工作的老赖,在常熟买得起房子,“却不肯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我们必须加大执行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制裁合力。”

  据了解,今年以来,常熟法院已经向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传输了1200多名外地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电脑自动比对,凡是录入系统的“老赖”,都将彻底失去新市民积分申请资格,无法享受同城市民待遇。




版权所有:常熟市外来人员服务和管理办公室(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苏ICP备14010987号-1 技术支持:云标科技

建议使用IE6.0以上(不包括6.0)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 32058102001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