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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常熟日报》刊登《首批积分入学房屋复查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15-07-06    浏览次数:5919次

  本市首批积分入学新市民房屋复查工作目前已正式启动。6月23日至7月底,于2014年通过积分管理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新市民可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至各新市民事务分中心窗口申请复查。

  6月24日上午,新市民事务中心琴湖分中心已经陆续有新市民在办理房屋复查工作相关手续。来自盐城的王玉兰是去年首批通过积分管理让孩子入读花溪小学一年级的新市民家长之一,此次接到学校通知后立即就赶来办理房屋复查工作,一会儿就完成了办理手续。

  此次房屋复查工作是由新市民现居住地所在的新市民事务分中心负责受理,主要是对去年首批通过积分管理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新市民租住的出租房屋进行复查(不含以房入学,也不涉及其他年级的新市民家长),承租的新市民务必在7月底前至各分中心,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及纳税证明,窗口将会具体告知新市民现居住地的房屋性质、是否准予备案及复检的材料等。

  “新市民现居住地如果与2014年积分入学登记居住地不一样,需带齐新居住地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东身份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果现居住地没有改变,只要带好本人身份证和租赁合同即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出租房屋管理科副科长仲张贤介绍。

  市新市民事务中心提醒广大新市民,房屋复查结果提示如果该房屋不予备案的,新市民可进行整改或搬迁,最终复检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新市民,将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取消其以后的积分入学申请和在本市的其他公共服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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