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须知
行政审批局关于投资的评分细则
发布日期:2024-02-08    浏览次数:6391次

评分项目:营业执照

评分标准:

1、申请人必须在本市投资,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常熟市行政审批局或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评定。

2、申请人投资开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必须为个体执照上的经营者或个人独资企业执照上的投资人。

3、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不加分。

4、在核查时发现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与工商登记时预留信息不一致的,需要申请人去更正后再进行评分,身份证信息不更正的不加分。

5、在核查时发现申请人投资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已经注、吊销的不加分,进入黑名单的不加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查无下落等不良状态的不加分。

6、申请人配偶投资的,不加分。

7、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不加分。

提交资料:

申请人投资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一份。扫描上传正本的,副本就不需要再上传。营业执照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人、经营者姓名)需要扫描清晰完整。

评分标准:

在常熟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每设立1家加10分;在常熟市投资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每设立1家加20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40分。

职能科室:大数据管理科

联系方式:5217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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