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须知
公积金中心评分细则
发布日期:2024-02-08    浏览次数:6202次

评分项目一缴纳公积金情况

申请人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

评分方式:系统自动评判缴纳住房公积金

计分标准:评分时在常熟市缴存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的,每满一年加5分,最高限50分。系统自动比对新市民截止到531日的缴纳情况来计分。

审核部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缴存科

联系方式:0512-5287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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