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
2024年常熟市新市民积分入学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4-01-23    浏览次数:4673次

一、积分入学申请对象

新市民在本市区域内合法居住,无住宅类产权房,或自有产权房不符合以房入学要求的,可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二、入学申请条件

1、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小班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新市民子女必须符合以下年龄规定:幼儿园小班招收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小学一年级招收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未接受过小学教育的儿童(以未获得全国学籍号为准),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未取得初中学籍)。已获得起始年级学籍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时隐瞒学籍信息而被受理的视作无效。

2、租赁房屋居住和集宿居住的新市民,参加积分管理时,其所住出租房屋和集宿区均须符合备案要求。

友情提示20246月30日前在本市取得自有居住房(特指学生本人或父母的产权房,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均不作为依据)的新市民,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和常熟市户籍儿童同时参加房产对应学校的报名登记。

三、入学申请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四、入学申请地点

租赁房屋居住或集宿居住的新市民应到居住地的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有自有产权房而不符合以房入学要求的新市民,须到房产所在地的便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

五、入学申请方式

申请积分入学的新市民,按镇(街道)开放学校填报志愿。

六、提供必备材料(原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七、提供加分材料(原件)和积分复核

申请人根据《常熟市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附件《常熟市积分入学计分标准及分值表》,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评分部门评分结束后,新市民可到便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或登录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查询积分情况,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便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申请积分复核。

八、开放学校和入学指标数公布

市教育局于2024年3月1日前公布对新市民子女开放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幼儿园)和服务区域,于6月30前统一向全市公布入学指标数,并合理划定当年积分入学排名最低分值标准。

九、排名公示

7月10日前,新市民事务中心分镇(街道)按学校、年级对达到最低分值的申请人按积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

十、发放准入通知

积分入学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新市民事务中心于7月20日前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入学准入通知及入学告知书。

、办理入学手续

获得准入资格的新市民持准入通知和准入学校要求出具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准入学校(幼儿园)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统筹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未能入读公办学校的积分申请人子女及未参加积分的新市民子女由所在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含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安排入读民办学校)

十三、学历本科及以上新市民的子女入学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市民,在本市居住和生活,无住宅类产权房,或自有产权房不符合以房入学要求的,先为其子女申请积分排名入学,排名未准入公办学校的,由市教育部门会同其创业或就业地政府在属地区域内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含设服务区的社会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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