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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常熟日报》刊登《积分入学申请4月1日启动》
发布日期:2016-03-24    浏览次数:8241次

4月1日至4月30日,2016新市民积分管理入学申请将正式启动。目前,常熟2016年度新市民子女开放公办学校(幼儿园)名单和服务区域已经在常熟教育信息网上正式公布,新市民可根据自己的居住区域选择对应的开放学校(园),下月到各新市民事务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公办学校开放超9成

“经过我们前期大量的调查摸底工作,今年全市138所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共有128所学校面向新市民子女开放,公办学校开放率达到92.7%。”市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高月亮介绍说。据了解,今年除梅李幼儿园外,乡区各镇(板块)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均面向新市民子女开放,服务区域原则上与各校(园)的原施教区相一致。城区除个别学校(园)因教育资源紧张、学位饱和等因素,2016年度暂不向新市民子女开放外,其他公办学校(园)也均面向新市民子女开放。

以房入学细节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选择“以房入学”新市民不需要参加积分管理入学申请,可于6月中旬与本市户籍学生同时参加对应学区学校的报名登记工作。但高月亮提示,新市民子女“以房入学”政策中对房屋的要求有严格的界定,首先房屋性质必须是居住房或者商住房,其他如商业、商用、商业服务、非居住等性质房屋均不作为依据;其次必须是学生监护人(指父母)的个人独立或者夫妻共有房产,其他任何形式的共有房产均不作为依据;此外若新市民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房屋,则人均低于18平米的房屋不作为学区依据(2014年6月3日政策出台前已购买且具产权证的除外)。

高月亮还提醒,自2014年9月1日起,本市对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三年认定一名幼儿园学区生、每六年认定一名小学学区生、每三年认定一名初中学区生,所以新市民在购房时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子的学位是否已经被占用。

居住状态须连续

申请新市民积分管理入学,根据2016年度积分管理的相关规定,“新市民办理居住证一年以上(含一年),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经本人自愿申请,可纳入新市民积分管理”。新市民事务中心业务科副科长朱蒙对该规定进行了解释,“新市民办理居住证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新市民在本市自办理居住证起至申请日止需要满一年或一年以上,并且要在常连续实际居住时间满一年(系统内注销状态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状态)。

朱蒙解释说,根据过去两年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情况来看,有不少新市民因为在常居住状态不连续,导致对申请积分管理造成影响,因此新市民如果变动住所,应该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或村、社区警务室登记暂住信息并申领居住证,新市民如果刚来常熟,有申请积分管理需求的,也应及早去辖区派出所或村、社区警务室登记暂住信息并申领居住证。

住所条件要合法

所谓“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朱蒙也解释说,在本市租赁房屋居住的,需通过出租房屋积分备案并提供一年以上房屋租住发票,集宿居住且在本市社保缴费满一年的,也需通过房屋积分备案,目前居住在“三合一”、非法群租、车库、不符合安全条件及违章搭建等这五类房屋是不予备案的,其他房屋均可备案。

不仅如此,根据新市民积分管理的规定,新市民子女通过积分管理入读公办学校后,申请人需要每年继续参加积分管理,接受出租房屋复查并提供纳税证明,若房屋不予备案拒不整改的,将列入积分管理失信名单,取消以后的积分入学申请资格和在本市的其他公共服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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