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3月13日 星期四 农历:乙巳年二月十四 常熟新市民事务中心欢迎您! 单位地址:常熟市青墩塘路100号
一、计划生育
1、“提供户籍地出具的《非户籍人口婚育情况证明》,并经核实无违法生育行为”由原来的80分改为50分。
2、新增:
(1)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加10分;
(2)提供办理的《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的,10分改为5分;
(3)接受现居住地1年2次(每次间隔不超过6个月)免费孕环检查,10分改为5分。
二、入学
1、2015年购房入学也需纳入积分管理。
2、已通过积分管理入读公办学校(包括幼儿园)的新市民子女,其申请人需继续参加积分管理,接受出租房屋复查并提供纳税证明。
三、居住年限不受限制
以下人员需办理居住证但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引进当年符合该年度常熟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条件的;各镇(区)当年引进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在本市有自有居住房(工业、商业、办公、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新市民。
四、计分
1、积分有新要求,0分、负分不能参加积分。
2、新增一票否决:(1)近5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2)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被法院列为当年度失信人员的。
3、违反道路交通运输规定的,要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