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4月20日 星期天 农历:乙巳年三月廿三 常熟新市民事务中心欢迎您! 单位地址:常熟市青墩塘路100号
经验交流
创新管理措施,推进积分工作
发布日期:2014-10-27 浏览次数:8342次
自积分管理政策实施以来,琴湖分中心结合实际,创新“三管齐下”运作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全力做好新市民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以证管人”为基础,实行居住年限准入管理
《常熟市新市民积分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常熟办理居住证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新市民,可申请积分管理,但在业务受理过程中,分中心也会遇到一些新市民在常居住多年但未申请居住证或在除常熟外苏州大市范围内已办理居住证的情况,对此分中心会要求他们到派出所出具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纸质证明,如有证明,仍可视为符合条件。
二、“以网管人”为目标,开展流动人员信息采集
分中心严格规范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流程,做到“人头实、信息准、动态明”,同时举办信息采集业务培训,组织登记信息不定时抽查活动,并配合市中心对社区警辅进行检查,引导社区警辅提高信息采集质量。截至目前,全区共登记流动人员65000名,检查警辅70名,累计检查流动人员1400名、出租房700间。
三、“以房管人”为手段,规范出租房屋备案检查
分中心积极探索“以房管人”模式,采用 “预备案、预告知、预初审”的工作方式,开展多部门联合实地检查工作。截至10月25日,共开展出租屋检查备案942户(已备案841户,不予备案101户),集宿区检查备案19户。
二、“以网管人”为目标,开展流动人员信息采集
分中心严格规范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流程,做到“人头实、信息准、动态明”,同时举办信息采集业务培训,组织登记信息不定时抽查活动,并配合市中心对社区警辅进行检查,引导社区警辅提高信息采集质量。截至目前,全区共登记流动人员65000名,检查警辅70名,累计检查流动人员1400名、出租房700间。
三、“以房管人”为手段,规范出租房屋备案检查
分中心积极探索“以房管人”模式,采用 “预备案、预告知、预初审”的工作方式,开展多部门联合实地检查工作。截至10月25日,共开展出租屋检查备案942户(已备案841户,不予备案101户),集宿区检查备案1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