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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梦城市 投资未来丨2023年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24-01-05    浏览次数:3696次

  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市城投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为市直属国企。公司注册资本51.65亿元,总资产330.8亿元、净资产139.14亿元,主体信用等级AA+,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主营业务涵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养护、城市供水及污水处理、能源供给及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资产运营、产业载体投资招商运营、片区综合开发和房地产开发等。公司各级对外投资和代管单位共63家,其中控股及代管单位45家(含“常熟市恒业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业集团”),各级参股单位18家。
  城投公司始终践行“让常熟城市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担当作为的使命和敢为人先的勇气,全力服务常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城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涉及1家企业,招聘岗位:3个,招聘人数:3人。

常熟市恒嘉置业有限公司
  常熟市恒嘉置业有限公司为市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及市场营销策划。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5个,已摘得位于我市虞山街道、琴川街道区域内的6宗住宅地块。

(文化2022A-008地块效果图)

(报慈2021A-024地块效果图)
  招聘详情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详情表》(附件1)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具备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专业扎实,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专业分类参考《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海外学历的须经教育部认证。
  4.招聘岗位对任职要求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5.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在截至2024年1月14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曾被原单位开除的人员;(4)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5)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与选拔:
  报 名
  1.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4日
  2. 报名方式(以下2种方式均可)
  1) 电脑端报名网址:bm.gd-pa.cn/dzsys/ct
  2) 微信端(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3. 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通过登录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注册并填写基本资料、报名表(附件3),上传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申请)、海外专业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户籍证明、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等材料为准)、近期证件彩照等。
  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高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请报名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
  选 拔
  采用笔试(部分岗位)、面试、人岗匹配度分析进行选拔。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人岗匹配度据各岗位任职资格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分。
  其中设置笔试的岗位:主办会计、会计。
  设置笔试的岗位,经过简历初筛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即获得进入笔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为70分。
  不设置笔试的岗位,经过简历初筛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与该岗位招聘条件的适配程度,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从优选择进入面试的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应聘条件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
  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设置笔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人岗匹配度得分*20%
  不设置笔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80%+人岗匹配度得分*20%
  笔试、面试、人岗匹配度分析每项满分为100分。
  录用人员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四、录用程序: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对象。通知拟录用对象体检、政审及公示,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情况而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递补或取消。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简历筛选合格者将会收到电话或短信面试通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内完成各阶段程序的人员,视同放弃应聘。参加笔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本简章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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