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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市民卡办理
内容: 你好,我在常熟工作6年多,一直在东南开发区银环路“非诚勿扰”租房,现在先办理新市民卡,房东说没法提供一年以上的租房发票!只能提供租房合同!请问怎么进行办理市民卡!
回复内容: 你好,首先房东或其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房东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准建证)、填写好的《出租房屋积分备案申请表》、房屋租赁合同至居住地新市民事务分中心窗口申请备案,房屋合格的,分中心出具房备案证明,然后由房东或其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房东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准建证)、房屋租赁合同至东南新市民事务分中心窗口旁的地税窗口办理房屋租赁发票。
回复时间: 2016-08-23 15: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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